【普法小课堂】常见的物业维修资金问题(七)

时间: 2024-06-02 作者: 新闻中心

  经过二十多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建成小区日益增多,跟着时间推移小区逐渐老化,业主对住宅维修资金越来越关注,其使用、筹集以及保值增值等有关问题与全体业主的自身利益联系紧密,并且住宅维修资金制度对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以及公共区域的使用功能等有着重要意义,了解一些相关的常

  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文件规定,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签备案时,由建筑设计企业代为足额缴纳维修资金。建筑设计企业在物业交付使用或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依据建筑面积按照同一标准向业主收取。

  (一)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着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着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着建筑面积的比例一同承担;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着建筑面积的比例一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