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4-07-17 04:17:41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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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近年来,公司不断致力于体验终端的建设,持续升级线上、线下领域的体验式营销,业务发展重新再回到增长轨道,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594,351.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55%。其中,食品加工机类、营养煲类产品稳定增长,西式电器类产品持续迅速增加,面条机等创新类产品也取得了突破增长。公司核心的豆浆机产品稳中增长,在收入构成中的占比日趋优化,摆脱了单一产品占比过高的经营风险,公司产品结构构成日趋均衡。

  2014年,公司经营成本400,314.54万元,同比增长14.51%。但受收入结构均衡变化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

  2014年,公司销售费用77,339.73万元,同比上升7.11%,销售费用率13.01%,下降0.54个百分点;管理费用46,460.79万元,同比上升12.34%,管理费用率7.82%,上升0.06个百分点,其中研发投入17,452.77万元,同比增长2.82%;

  2014年,公司实现总利润75,644.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65.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19%。

  2014年,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41.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6%,原因说明:票据理财贴现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于小家电行业,聚焦厨房电器产品,深入探索互联网时代下的品牌建设之路,致力于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愉悦的烹饪体验和舒适的厨房环境,逐步推进厨房业务多元化的战略发展布局。

  1、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将诞生更多的新型消费模式,公司也面临着互联网影响下的转型发展。

  以互联网时代为背景,以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契机,公司将2014年定义为互联网元年,坚定用户为中心,转化用户思维,追求用户的极致体验和快速反应,致力于从竞争导向向消费者导向的转型,提升品牌形象和品牌认同感。

  2014年,公司电饭煲铁釜产品进行了线上线下全网联动的首发活动,一度成为市场的关注热点,有效拉动提升了公司电饭煲5个点的市场占有率。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举办“约会产品经理”、“首届粉丝节”等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一方面拉近了公司与消费者的距离,提高了消费者的粘性;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开展全流程的消费者研究,以消费者为导向,改进产品的开发流程和开发效率,推出了瓷宝煲等解决消费者痛点的新产品。

  2、2014年,公司在渠道建设上一方面持续推动联合体验终端建设,另一方面着力电商渠道的快速发展,稳步推进渠道建设。

  在线下领域,公司持续推动极致体验落地到终端,截至到报告期末已完成1300家联合体验终端的建设,美食派送极大提高了消费者参与的活跃度。另外,公司深入探索圈子经济,大力启动核心门店的内购会,近千场内购百花齐放,各地屡创内购营业额的新高,有效解决了线下增长难的问题。

  与此同时,移动交互技术的日益普及正在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电子商务成为改变销售渠道的重要力量,公司将电商渠道视为重要的增长点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无线模式,并搭建专门团队研究无线%,成为公司重要业务渠道。

  通过线上、线下终端的联合体验相互承接,公司主动推进客户的极致体验,双十一期间公司的极速达赢得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和良好的自主传播效果。

  公司发展二十年来,高度重视技术发展的储备与产出工作。2014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17,452.77万元,同比增长2.82%,用于完善研发体系和制度,引进高素质人才,以切实推动技术进步落到实处。

  研发的持续投入极大的激发了公司的创新动力,研发成果大量涌现。免滤豆浆机、面条机、馒头机、空气炸锅以及Onecup胶囊豆浆机,无一不是通过不断的基础创新和应用创新,将各种技术化于无形,融入到各品类产品中,从而不断改善着消费者的生活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申请权359项(其中发明申请38项,实用新型265项,外观设计申请56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技术1,608项(其中发明专利103项,实用新型1,169项,外观专利336项),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品和技术储备基础。

  4、2013年12月,公司通过天猫商城推出了Onecup胶囊豆浆机。2014年公司积极探索该产品的运营模式,以期为消费的人提供全新的健康饮品解决方案。该产品的销售经营渠道主要依托于线上,天猫、京东、一号店等线上平台,通过网络与消费者互动,加速了市场对产品的接受过程,加速了机器的普及速度。预计2015年,Onecup胶囊豆浆机将给消费者带来焕新的体验。

  公司Onecup胶囊豆浆机在中国家电博览会上(简称:AWE)凭借其时尚的外观和创新的设计,荣获中国家电艾普兰科技创新奖,彰显了行业领头羊地位。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九阳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取得注册号为NO.2002955注册证书,于2014年5月27日注资90万美元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杭州九阳美健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清算资产187,775.61元,故自清算日期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主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30日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宁宁书面委托董事姜广勇代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张翠兰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汪建成代为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旭宁主持。

  1、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14年度工作报告》。

  2、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Ying Wu、刘洪渭、张守文,现任独立董事金志国、汪建成、张翠兰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594,351.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55%;营业成本400,314.54万元,同比增长14.51%。但受收入结构均衡变化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1.74个百分点;

  2014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5,644.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65.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19%。

  2014年,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41.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6%,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4、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报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年报摘要刊登在2015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5、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767,885,000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即767,755,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共计460,653,000.00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286,418,954.23元暂不分配;公司201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6、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专项说明全文刊登在2015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鉴证报告和核查报告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7、经表决,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以及2015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5-007号《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9、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以及2015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5-008号《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10、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11、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姜广勇递交的书面辞呈,姜广勇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姜广勇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姜广勇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由韩润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韩润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12、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同行业公司董事薪酬情况,为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事项如下:

  表决结果:Ying Wu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13、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以及2015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5-009号《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14、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内部审计负责人赵玉新递交的书面辞呈,赵玉新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赵玉新将继续在公司任职,不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吕同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吕同合简历附后)。

  15、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4月27日(周一)下午14:00在济南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以及2015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4-010号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韩润,女,生于1979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2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行政中心总监、分管法务部、知识产权部等工作的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副总经理;其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中没有任职;

  韩润为研究生学历,已于2015年2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韩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情形;

  韩润直接持有公司30万股权激励限售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同合,男,生于1968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1996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大区经理、营销人力行政总监、总裁办主任、本部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监。吕同合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3月30日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泽春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八节“公司治理”部分。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登在2015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7、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同行业公司监事薪酬情况,现拟定公司监事薪酬事项如下:

  表决结果:朱泽春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崔建华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9、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王永森、万鹏鹏、黄建军等3名激励对象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目前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2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0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54元,共计募集资金151,018.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费用4,3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6,63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64.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873.8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8〕43号)。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9,213.4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434.14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324.46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70万元;2014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2,250.00万元,赎回22,250.00万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68.1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5,537.8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664.03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槐荫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08 年 6 月 10 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杭州厨房小家电建设项目和杭州年产25万台商用豆浆机建设项目以全资子公司杭州九阳欧南多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南多公司)为主体实施,因此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欧南多公司后,欧南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08 年 8 月 20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和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年产800万台豆浆机项目和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欧南多公司。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欧南多公司后,欧南多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于 2009 年 8 月 5 日和 2009 年 10 月 30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完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结余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年产800万台豆浆机项目和杭州年产25万台商用豆浆机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晚于预期。原计划于2010年开工建设,由于项目所需土地取得时间(2010年2月)晚于预期时间(2009年4月),同时由于年产800万台豆浆机项目和年产25万台商用豆浆机建设项目原为两个独立的规划,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两个项目合成一个规划,故在政府规划变更手续方面影响了较长时间。公司为了更好地利用工业园空间,打造现代化、信息化的智能工业园,对整体方案进行了优化,导致工业园比预计投入使用时间所有延迟。上述两项工程在2014年6月整体投入使用。

  杭州年产25万台商用豆浆机项目由于正式投产时间较晚,尚未能充分体现收益。

  年产5万吨豆料项目主要为年产800万台豆浆机项目和杭州年产25万台商用豆浆机项目提供配套,由于主体项目延缓,以及该项目经营模式尚需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一步探索,尚未能充分体现收益。

  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该项目建设,公司加强自主创新,提高了公司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同时节能降耗,提高产品附加值,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1]:年产800万台豆浆机项目实施主体为杭州九阳欧南多小家电有限公司,鉴于项目正式投产时间较晚,为不影响公司2014年正常生产排期,杭州九阳欧南多小家电有限公司于年内委托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以及2014 年三季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投资品种: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等特点,一般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2014年度,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244,872.76万元,期间取得投资收益2,855.99万元,提高了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1)尽管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季度汇总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供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王永森等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29万股,授予日为2014年9月1日。其中王永森、万鹏鹏、黄建军等3人作为激励对象共获授限制性股票130,000股,并按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该授予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股份上市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

  鉴于王永森、万鹏鹏、黄建军等3名激励对象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王永森、万鹏鹏、黄建军等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000股。

  公司于2014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42元/股,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为4.42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574,600.00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王永森、万鹏鹏、黄建军等3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王永森、万鹏鹏、黄建军等3名激励对象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目前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2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3号》、《中小板备忘录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数量,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6日—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15:00至2015年4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凡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7、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和2015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线,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公司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4、在投票当日,“九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0,00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767,885,000股减至767,755,000股。以上公告信息详见巨潮资讯网站以及2015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5-009号《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